融创境外债务重组获高院批准 即日生效

撰文: 刘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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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中国 (1918)百亿美元境外债务重组计划,今(5日)获高院批准成为首家扫除此类债务重组最后关键障碍的主要内房企业。

融创收市后发公告指,境外债务重组计划获高等法院批准后,批准令即日送呈公司注册处进行登记。融创全日收报2.19元,升6.3%,成交额为9,810万元。

融创中国境外债务重组计划,须达成4项条件方可生效,包括1)占亲身(包括法团授权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计划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计划债权人的投票计划债权总额至少75%的亲身(包括法团授权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计划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过半数计划债权人批准计划;2)高等法院批准计划;3)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批准令的经盖章副本;4)相关订约方正式执行承诺契据。

融创宣布,所有条件已达成,境外债务重组计划生效日期为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