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黄敬凯因妨碍执行搜查令罪成 判监2周 与摸鱼本人同名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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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裁判法院早前在证监会提出检控后,裁定黄敬凯妨碍证监会的雇员执行搜查令的罪名成立,今天判处其监禁两个星期。黄敬凯被饬令支付证监会的调查费用。

这是首宗有人因妨碍证监会的雇员履行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赋权的职能而被判罪成的个案。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证监会欢迎法庭的裁决。今天的判刑带出强烈而清晰的讯息,就是妨碍执行搜查令的行为严重损害证监会的法定职责。任何人故意妨碍证监会人员履行职责,属干犯严重罪行,证监会坚决对这些犯罪者采取法律行动。

据资料显示,活跃于股市﹑曾为报章撰写投资专栏的“摸鱼”,其本人名为黄敬凯,与涉案人士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