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保险以违反应尽责任为由 向张德熙等前执董提讼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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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加保险(6161)公布,全资子公司泰加保险遭由保监局委任的管理人提交清盘呈请,呈请聆讯定于9月21日上午10时正于高等法院进行。

泰加保险指出,其于7月13日向向保监局发出函件,表示强烈反对管理人任何将该子公司清盘的拟订计划。

此外,公司又指,今日﹙15日﹚以违反各自对公司、受信人或其他方面的应尽责任为由,于高等法院对若干前执行董事,包括张德熙、陈学贞及刘家仪提起法律诉讼。

泰加保险指,自2020年前后至2021年底,上述人士促使、导致及╱或允许该子公司与Nerico Brothers Limited订立协议,以使用该子公司存放于NBL处的现金资产进行现货外币交易。上述人士进一步促使、导致及╱或允许该子公司不时增加款项金额。于进行上述行为时,公司认为(其中包括)上述人士已违反对公司应尽的谨慎责任及╱或受信责任,因为尽管NBL是由张德熙控制及╱或与其相关及╱或相关联的实体,但未作出适当的权益披露。

张德熙曾任董事会主席且现为公司主要股东,而陈学贞及刘家仪曾任该公司风险委员会成员。

泰加保险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