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天财经涉违反股份回购守则 遭证监会展开纪律研讯

撰文: 黄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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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今日(13日)公布,收购执行人员今天(13日)在收购及合并委员会(收购委员会)席前,对皓天财经(1260)、刘天倪及刘静桐展开纪律研讯,指其违反《公司股份回购守则》规定。

证监会指,皓天在2020年3月透过一宗与卖方预先安排及协定的大手交易,回购了4,250万股。此回购事项构成场外股份回购,须获收购执行人员和皓天无利害关系股东的批准,但此回购并没有获得任何一方的批准。

刘天倪作为皓天的主席、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是回购事项的主要决策人。刘静桐当时是皓天的副总经理,并大程度参与回购事项的执行。

假如收购委员会发现有违反《股份回购守则》的情况,它有权发出一系列的制裁,包括施加“冷淡对待令”,禁止受制裁人士在收购委员会指明期间内,直接或间接使用香港证券市场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