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增长组合”任命5间总部在港普通合伙人
撰文: 刘绍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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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香港增长组合”投资委员会任命5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为次轮普通合伙人,为“香港增长组合”作策略性投资。惟仅透露该5家投资机构均以香港为总部,或在香港设立了一定规模的办事处。
“香港增长组合”设立旨在巩固香港作为金融、贸易和创科中心的地位、长远提升香港的生产力和竞争力的同时,争取合理的风险调整回报。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获委任的机构均在投资“与香港有关连”项目拥有丰富经验,包括香港以至粤港澳大湾区的项目,凭借相关机构的跨行业及投资类别专业能力与经验,可为“香港增长组合”建构多元化的投资组合。
政府至今已任命8名普通合伙人,陈茂波指,其过往聚焦投资的行业范畴十分广泛,包括科技、医疗保健、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工商及金融服务、消费品等,将继续致力物色具质素的合作伙伴,为香港的未来投资,并会紧密监察获委任普通合伙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