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城:周焯华未还债 贷款人可行使抵押权 或导致控股权变动
撰文: 翟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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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城集团(1383)昨晚宣布,获大股东“洗米华”周焯华告知,周四(16日)收到银团贷款人的代理人及抵押代理人Wooco的法律顾问发出的通知函,指周焯华尚未能偿还催缴的债务,连本带利涉3.13亿元。
贷款人别无他选,将在毋须另行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强制执行抵押文件项下的抵押,包括但不限于将该等抵押之全部或任何部出售、变现、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周焯华抵押于贷款人的资产,包括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74.85%的公司股份,以及由公司发行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的可换股债券。
太阳城指,公司并无可得资料,从而得知Wooco将如何强制执行抵押文件项下的抵押。一旦Wooco强制执行上述抵押,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