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汇局就上市公司核数师发委任指引 黄天祐﹕收费或影响审计质素

撰文: 詹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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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汇报局今天(16日)发表《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甄选、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数师》(指引)以及第二份《财务汇报局对香港会计师公会执行指明职能的评估报告》(监督报告)。

该指引为上市公司委任及更换核数师提供了一系列的指引,例如应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管治及领导、对相关道德要求的遵守情况,核数师的行业知识和技术能力、项目执行能力、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及互动。不过,财汇局并非直接监管上市公司,故就算企业不遵守指引亦不会有惩罚。至于未来会否提升至上市公司的合规层面,则会港交所交由自行考虑。

此外,委任核数师时应考虑的审计质素及审计费用,强调费用水平不应影响审计质素的重要性。财汇局主席黄天祐表示,“过去10年本港审计费用每年增幅只有0.9%,虽然审计费用高并不代表审计质素高,但费用长期处于不合理的低水平或会影响审计质素”。

该监督报告则针对会计师公会有九项建议,其中五项是跟进工作,其余三项则是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