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雇主在取消强积金对冲前解雇员工并无得益
撰文: 黄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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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10日)在网志表示,就取消强积金“对冲”的政府方案,刚公布的《施政报告》再次重申政府决心,会在新一届立法会开始后尽早提交条例草案,冀本届政府任内完成立法,赶及2025年落实目标。
罗致光表示,取消强积金对冲方案不会有追溯期,即是雇员在有关法例修订生效的日期前的受雇期所引致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仍可与强积金“对冲”,因此雇主提前解雇员工,不会带来任何利益。
他解释道,在修例后新聘员工,累积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权益,全数不可被对冲,因此修例反而有更大诱因,令雇主保留现有员工,以减低日后可能要支付的遣散费用,特别是较年长及长年资的员工。他不排除个别雇主不明白有关道理,误信谣传先行解雇员工,他指政府会重复解说。
他又指,坊间有一个相当普遍的误会,以为政府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一个新的取消“对冲”方案。其实政府所提出的只是优化在取消“对冲”后协助雇主适应政策改变的一个资助计划。而优化计划只是简化计算方式,聚焦支援中小微企,在取消对冲初期定立较低的封顶金额,令雇主有更充裕的时间作准备。另外,取消“对冲”的方案并没有改变,有关法例修订的草拟工作亦已接近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