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债券通9月24日正式开通 每年额度5000亿元人民币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共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宣布,南向通债券通将于9月24日(下周五)上线。人行指出,“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
人行指出,内地投资者暂定为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当中包括招商银行、建设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汇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储行、渣打银行(中国)等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南向通”通过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各个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资料包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与监测。
监管机构采取确保投资合法权益
公告指,“南向通”是指内地机构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连接,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南向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与香港合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机构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有利于稳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有利于支持香港提升竞争优势,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南向通”遵循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现行香港债券市场政策框架,不改变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投资香港及全球债券市场的政策安排。南向通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监管机构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目的,在南向通下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监管机构完善监管合作备忘录,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依法合规为市场各方参与“南向通”提供基础服务,协助内地机构投资者充分了解香港债券市场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审慎评估投资风险并做好进入香港债券市场的准备工作。
“南向通”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人行表示,起步阶段,“南向通”先开通现券交易,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