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悦前大股东叶俊亨夫妇入禀 称主席陈健文违反协议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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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悦控股(0653)前大股东叶俊亨夫妇,及现任大股东兼主席陈健文之间的争拗,仍未平息。叶俊亨及其妻子钟佩云于上周五(9日)入禀高院,循民事控告陈健文违反其向夫妇两人收购卓悦股权时签订的协议,包括为卓悦物色生意机会﹑以8.8亿元收购荃湾卓悦大厦等,要求法庭颁令宣告买卖股份协议无效,令陈健文向叶俊亨夫妇归还相关卓悦股份﹑禁止陈健文罢免他俩出入执行董事职务,及作出赔偿等。

据入禀状叶俊亨夫妇于2019年与陈健文商讨,将两人持有的40%卓悦股权售予陈健文。双方在去年1月签订协议,陈健文以1.58亿元向两人购入该批股份,在同年4月9日完成交易。

惟叶氏夫妇指出,据双方买卖协议陈健文成为卓悦大股东后,会为公司寻找生意机会,并于交易完成2年内,以8.8亿元收购位于荃湾窝仔街的卓悦大厦。陈健文要确保董事会控制权,以及叶氏夫妇继续留任卓悦执行董事﹑及可以使用大厦会所及储物室等。

两人指出在年6月29遭到公司罢免执行董事职务,陈健文亦无尽力替卓悦寻找生意机会及购入卓悦大厦。入禀状指出陈健文的作为对两人造成损失,因此要求法庭颁令宣告有关买卖协议无效,交回卓悦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