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大协会”重申虚拟货币监管 比特币应声下跌逾4000美元
撰文: 伍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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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重申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同时,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受此消息影响,加密货币价格应声下跌,其中比特币(Bitcoin)价格由45,600美元跌至最新报41,072美元。
《科创板日报》5月19日报道,受访人士称,三大重量级协会发布防范炒作风险公告,有可能断掉国内居民虚拟币频繁交易的基础设施,对于控制内地居民炒币起到了正向控制作用。同时也表明,数年来,中国监管对虚拟货币严格限制的态度依然明确,行业再次整顿或将来临。
重申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
此次三大协会公告明确指出,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中国,明确虚拟货币监管的文件有两个。
此前央行等多部委曾在2013年和2017年分别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