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签金融中心协同发展行动方案 推动离岸金融战略互补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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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地传媒报道,上海市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周小全、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在上海正式签署《沪港国际金融中心协同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沪港合作的具体方向,包括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跨境金融服务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科技金融合作等,为两地多层次多领域的金融合作注入新的更丰富的内容。

《行动方案》聚焦推进沪港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金融产品服务体系、上海与香港离岸金融的战略互补等六方面,共38条举措。

推动转数快与IBPS互联

包括协同两地跨境离岸金融服务,合力助力企业“走出去”等,如支援上海优化自由贸易帐户功能,鼓励沪港两地银行完善非居民帐户体系,便利跨境电商平台及海外仓运营企业等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或香港开立非居民帐户,推动香港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FPS)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IBPS)互联。

同时鼓励两地金融机构共同开发适应离岸经贸资金需求的金融产品,推动更多贸易主体选择人民币作为支付结算货币;又指出要支援两地协同优化企业集团全球资金管理体系,支持更多上海企业在港成立财资中心,鼓励更多香港企业在沪设立辐射全国的财资中心,鼓励在沪银行联合香港金融机构共同开展跨境银团贷款业务,鼓励沪港两地金融机构开展非居民贷款业务,推动“上海自贸离岸债”和“点心债”共同发展,支持两地联合探索制定金融风险管理框架,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合作等。

下一步,沪港两地将以签署《行动方案》为契机和新起点,联手推动沪港国际金融中心错位发展、相互赋能,共同提升我国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