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扩大深圳开放 允香港上市大湾区企业 赴深交所挂牌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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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计划推动深圳进一步开放,同时提出允许在港交所(0388)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交所上市。有证券业人士认为,有关安排将吸引更多区内企业先在港上市,之后再伺机回深圳挂牌,相信对港股市场带来正面影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其中提出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
意见称要深化绿色金融改革
《意见》又表示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智慧财产权证券化、科技成果和智慧财产权交易等实践场景和规则体系,以及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并且支援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在深圳发起设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意见》又指出,允许在港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业界料有利企业先在港上市再回A
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会长陈志华认为,由于从去年内地对审批新股上市更严格,不少原计划在A股挂牌的企业等待不了而转到香港及美国市场上市,认为《意见》内的安排将吸引区内企先赴港上市后,再回到A股挂牌,因此有关安排有利港股市场发展。
虽然中港两地股市估值上存有差距,但陈志华指出企业目前先考虑在港挂牌后回到A股上市,认为估值高低并非企业优先考虑,同时估值亦要考虑发行人是否受到投资者欢迎,又预期从事AI﹑硬科技及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区内企业有机会来港上市。不过他亦指出《意见》仅属方向性指引,具体内容如财务数据要求等仍有待深交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