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辞任壹传媒主席 由现任非执董叶一坚替代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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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0282﹚宣布黎智英已辞任董事会主席兼公司执行董事,以便有更多时间处理其个人事务。
黎智英为壹传媒创办人兼大股东,日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欺诈等罪名被起诉,壹传媒早前发通告指,集团由一组管理人员经营,董事会预期该指控不会对集团的日常营运造成即时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现任非执行董事叶一坚已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他于2016年6 月获委任为壹传媒非执行董事。彼出任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
由叶一坚接任
公司指出,叶一坚于2018年6月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而其本人亦出任多间公司旗下附属公司董事。在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曾任公司非执行主席,并由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曾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叶一坚亦曾出任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印刷媒体,负责监督在港﹑台报纸﹑杂志及印刷业务,亦为苹果日报社长。
公司指出叶一坚在新闻界工作逾40年,于1995年加入壹传媒前,曾在多份报章任职。
公司与叶一坚订立为期两年的委任函,惟须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席告退及重选退任。叶一坚每年可收取20万元董事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