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买卖壹传媒1.32万次 “狂trade”都有罪? 专家指取决动机

撰文: 翟梓谦
出版:更新:

壹传媒﹙0282﹚上月中爆炒,余波未了。警方毒品调查科今日﹙10日﹚拘捕15人,指他们涉嫌干犯“串谋诈骗”及“洗黑钱”,利用WhatsApp作为沟通工具,透过频繁买卖壹传媒股票,营造交投炽热的现象,借舞高弄低股价,从中获利。

警方指出,今年8月10日至12日,壹传媒交投异常波动,股票总成交额大幅增至71亿元,股价由该月10日的最低位0.075元,上升至11日最高位的1.96元。其后股价急泻,曾跌至最低位的0.65元,令不少投资者蒙受损失。

事隔逾一个月,警方今日就有人涉嫌操控壹传媒股价采取行动,以串谋诈骗及处理犯罪得益的“洗黑钱”罪名,拘捕14男1女,年龄介乎22至53岁,其中1名有三合会背景。

15人涉操控壹传媒股价被捕,警方接载被捕人的车辆下午进入警察总部。

3日交易1.32万次

该15名人士涉嫌透过“高频炒卖、制造波幅”,从中图利。警方指出,在8月10日至12日,他们买卖壹传媒股票高达1.32万次,涉及16.9亿股,相当于该3日内23.8%的成交股数;涉案的15人从中获利3,870万元,其中一人最多获利2,500万元。

警方称,涉事人士透过密集式股票交易,当一些交易指令未被执行时,便以更高价买入相同数量的股票,以制造虚假成交畅旺的现象,并最终在股价高位获利“派货”。警方又指,涉事者主要在股价低位作高频率交易,初期无视盈利与否,主要营造股价不停上升,以及成交畅旺的假象。

警方图解示壹传媒3日的成交量。(林振华摄)

警方强调是次并非针对壹传媒,而是针对有人透过壹传媒股票进行犯罪交易。对于普通市民一般买卖股票与被捕人士的分别,警方称一般买卖行为没有被捕人士行动这样仔细,因为涉案人士落盘有导向性,他们买卖股票的价钱、时机完全一样,有别于一些网上投资群组的手法。

谭绍兴指“食格仔”无事  关键有否制造“假象”

对于有人涉嫌透过高频交易、制造波幅,香港投资者学会主席谭绍兴表示,如果你是“食格仔”,每日透过买卖差价赚取利润,并不构成任何罪行;但若然动机是制造假象,令市场觉得该公司股票交投畅旺,便会造成虚假交易,干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95条“虚假交易的罪行”。

他又指,倘这15位人士“围内”自己进行交易,“A卖畀B、B卖畀C”,这样便可能会干犯造市罪。谭绍兴坦言︰“唔难架,好似壹传媒未炒起之前成交好疏落,最容易围内炒起”。不过,谭绍兴指出一般这类案件通常要4至5年才会出手拘捕涉案人士,是次这么快便有行动,他笑言︰“可能(涉案者)做得太渣,可能用埋同一间行、同一个经纪”。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95条,如有人串谋制造某上市公司股份交投活跃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表象,即构成虚假交易。市场操纵者可能会面临刑事起诉,一经循公诉程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

8月10日,警方拘捕黎智英及多名壹传媒高层,该公司股价反而爆炒。(罗君豪摄)

散户正常交易难坠法网  KOL要注意风险

至于当时有不少KOL呼吁买入壹传媒股票以示支持该公司,香港调解仲裁中心主席苏文杰执业律师则指,如果KOL若持有该股票,并呼吁他人买入,有风险构成罪行,但要配合其他因素,例如是直接叫相关人士接货。不过,要举证有关连交易是相当困难,而一般市民卖出股票一般不会知道买方身份,亦难以构成相关罪行。

那么当日有大批市民因应呼吁买入壹传媒股票,又会否牵涉在内?香港证券业协会主席徐联安表示,散户一般交易股票不构成问题,但由于案情中单日有异常的交易量,因而会引人怀疑。理论上,股价波动,不是问题,但徐联安指出,如果有人合谋擡高股价,以误导他人入市,又或入市资金来源有问题,便可能干犯相关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