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明年撤销三类金融机构外资持股上限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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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可增至100%。从明年4月1日起,则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证券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则从明年12月1日起取消。
证监会发言人高莉于例行发布会上指出,当局下一步坚定落实中国对外开放的整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审核工作。
高莉又指出,有关主体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督监管理办法,及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在今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11条金融业务对外开放措施,明确将明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提前至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