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获法庭延长冻结涉操纵正利股价人士资产 合共1.25亿元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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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指出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展开对一群本地及海外投资者的法律程序,怀疑他们透过一项规模庞大及经仔细安排的操纵计划,操纵在当时在创业板挂牌的正利控股(当时上市编号为8318)。
证监会指出该法律程序于2019年7月11日展开,为确保有足够资产履行可能由法院作出任何回复原状令,同时申请了紧急临时强制令,以保障因涉及正利可疑交易而影响的对手的利益。
高等法院暂委法官廖文健昨日命令,于2019年7月15日向证监会颁布的临时强制令将继续生效,以冻结由15个本地及海外实体持有的不多于1.249亿元资产,金额相当于他们及其代名人在被指涉及正利股份操纵活动中的合计利润。针对多个海外实体的强制令涵盖他们在全球的资产。
正利股价单日曾大跌九成
证监会申请的临时强制令是对20名人士及公司实体展开法律程序的一部份,当局指出相关人士曾构思﹑执行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一项操纵正利股份的计划,违反了《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监会指出该项操纵计划在正利于2016年3月29日上市已被策划及展开,并持续超过5个月,令正利股价及成交额在2016年3月29日至9月6日期间,以人为方式飙升,导致正利在当年9月7日大跌90%。
证监会亦正寻求法院向被告作出命令,饬令他们在法院裁定被告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相关条文的情况下,须交出他们的利润/或使受影响的对手方回复至交易发生前状况。原讼法准进一步颁令,针对15名被告的临时强制令将会继续生效,直至就有关诉讼展开实质聆讯或指示聆讯,或另行颁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