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证监会举行会议 设A+H上市公司执法通报机制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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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两地证监会早前举行定期高层会议,讨论跨境执法合作事宜。

香港证监会表示,两间机构在针对双方关注的案件开展协同调查达成了一致意见,以促进双方将来联手打击重大或紧急跨境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

举办培训和工作坊 分享办案经验

会上提出了两项措施,探讨进一步合作,包括就涉及在两地市场的上市公司(即A+H股发行人)的个案设立通报机制,和在国际证监会组织《多边谅解备忘录》协查框架下,设立证据共享机制。

另一措施则是举办专题性联合培训和以个案为基础的交流工作坊,分享两地办案技术和经验。

随着内地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计划的进一步扩展,双方均有需要继续加强多年来在执法工作方面的长期密切合作及协作关系,以确保两地市场的稳健发展,及维护两地投资者的利益。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Mr Thomas Atkinson)表示:“新的合作机制为加深两会在涉嫌违法主体、证人或证据处于双方管辖区的重大或紧急案件上的合作奠定基础,有助促进双方在调查活动中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