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会发新指引 列明除3类物业外 其他一概不可招标出售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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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盘招标手法早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地产建设商会﹙地建会﹚因而于5月9日发出指引,规范旗下会员招标卖楼,以增加透明度。该会今日﹙24日﹚再发新闻稿,指考虑会员意见及建议后,决定再发指引,以取代5月9日之指引。

新旧指引最大分别是,旧指引只列明实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之分层单位,不可以招标方式出售,而新指引则指明,除独立屋、洋房及特色户、具3间或以上睡房实用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之分层单位,以及任何实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之分层单位外,其他物业一概不可以招标方式出售。

地建会指,为顾及个别发展项目之现有销售安排,执委会同意设置过渡期,并呼吁会员在可行情况下尽早引入上述指引,惟最迟须于今年6月1日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