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业主出现! 代理行教路 推五招慎防“中伏”

撰文: 吴美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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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21奇丰物业主席及行政总裁李峻铭(中)表示,公司推出防假业主赔偿保障,最高金额100万元。左为营业董事谭兆涛,右为营业董事庄振耀。(吴美茸摄)

楼市现骗局,早前有报导指有买家遇上假业主,骗徒瞒骗代理、律师行甚至银行三方,成功骗去一成订金,金额接近300万元,事情令人匪夷所思。

世纪21奇丰物业主席及行政总裁李峻铭表示,庆幸公司没有发生类似事件,目前行内经代理遇上假业主事件亦只有两宗,但他指代理责无旁贷。他指早前有银行职员透露曾遇上仿真度高的楼契,最终覆查申请人的银行户口只开设了1个月,因而不批出按揭。

有见及此,该行推出五招验证假业主守则:

1、建议将买卖双方把全部临时订金(楼价3%至5%)存放于律师楼。

2、要求物业仍有按揭的业主提供银行供款单。

3、要求连租约出售物业的业主,提供租约证明。

4、要求员工查阅楼契,核对业主身份证明号码及业主签名式样。

5、若业主授权他人出售,需提供业权证明及水费、电费与管理费单等核实业主身份。

提供假业主赔偿保障 最高100万

李峻铭指,推出防假业主赔偿保障,若有买家于该行不幸被骗去订金,公司会赔偿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100万元。他指根据过往经验约九成都收取低于100万元的订金,赔偿应该足以应付,但他希望不会用到。另外又添置3部身份证鉴定器,以核实业主身份。

早前有报导指骗徒透过土地注册处查册取得单位业主姓名、身份证及签名式样等资料,并且伪造身份证后到银行开户,及后又到中原分行“放售”沙田名城一个单位,为求达到目的,骗徒更声称单位以连租约方式出售,令准买家无法睇楼,及后又在律师楼以外地方办理委托手续,最终骗得292万元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