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就保险代理及经纪操守守则展开咨询 拟今年中生效

撰文: 文颢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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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计划于今年内接手保险业监管事务,当局今日宣布就持牌保险代理及保险经纪的《操守守则》展开咨询,为期两个月,预料将于局方于今年中接手规管保险中介人时生效。

列8大操守原则

保监局于两份咨询文件中,列明保险代理及经纪的8大操守原则,包括“诚实及持正”、“公平行事并符合客户利益”、“以谨慎、技巧和努力行事”、“胜任提供意见”、“资料披露”、“合适性”、“利益冲突”及“客户资产”,以及各原则下的标准及常规。局方指,制定草拟本时已考虑到现有自律规管制度下对保险中介人的操守要求、海外地区的相关要求及最新国际标准。

局方表示,在现行保险业自律规管架构下,保险中介人需要遵守所属自律规管机构(包括保险业联会辖下成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及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发布的操守要求,但在新制度下,局方建议推出两套《操守守则》,分别列明对代理及经纪的基本要求。

局方指,咨询期由即日起开始,至5月28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