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雄安新区发展创新型房地产金融产品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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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而用来炒,支持在雄安新区构建新型住屋供应系统,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同时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雄安新区住房开发建议,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支持发行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等房地产金融创新产品,明确管理制度及运行方式,探索相关税政策。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支持北京国有总部转行移至雄安新区
意见又指出支持引入国际及内地各类资本参与雄安新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供应链创新及应用,以及支持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尽快放宽或取消股权比例。创新本外币帐户管理模式,允许跨国公司总部在雄安新区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营运。
意见指出支持北京国有企业总部及分支持机构,转移至雄安新区,在疏解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