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富卫人寿未有遵守关键人员守则 罚240万元兼谴责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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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卫人寿因未有遵守《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及《基金经理操守准则》,对关键人员要求,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240万元。
证监会指出,富卫人寿未有时刻确保有至少两名关键人员,具备至少5年管理退休基金及公众基金的投资经验。
证监会进一步指出,在2012年12月至2016年11月,富卫人寿只有1名关键人员符合最低投资经验要求,又指出是富卫人寿是在积金局于2017年1月查询后,才发现并无足够关键人员。
证监会亦发现富卫人寿未有就指派及监察关键人员方面实施政策及程序,亦无向有关职员表示他们已获指派为关键人员。富卫人寿在这方面的缺失,导致公司长时间持续违反《强积金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