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11部委发布通知 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分类处置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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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另外补要有效防范及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通知》表明,要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的直接债务,从偿债能力、营业价值等因素考虑,分别采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方式分类处置,并要防止恶意逃废债。

3个月内整理名单 2020年底前完成处置

担保债务可以自主协商处置,而统借债务则纳入直接债务去处置。

各地政府要在3个月之内,确定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的名单,并要合理安排后续处置,原则上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