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融资限制放宽 非公开配股资金可全部用于还债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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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去杠杆过程漫长,部份企业借贷比率高企。中证监推出A股上市公司的新融资要求,放宽集资所得资金用途限制。
其他集资所得 30%可用于还债
新要求之下,A股上市公司通过配售、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可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其他方式募集的资金,最多30%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如果一些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就要充份解释。
另外,两次融资的时间限制也有调整,如果之前一次融资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上市公司,下次申请增发、配股或非公开发行股票,就不会受18个月融资间隔限制,但原则上间隔不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