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推就核数师否定财务报表须停牌 向市场咨询
撰文: 邝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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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今日刊出咨询文件,建议规定上市发行人如果发布核数师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财务报表必须停牌,并就此征询市场意见。
根据建议,若发行人就某一财政年度刊发初步业绩公告时,其核数师对发行人财务报表,发出或表示会发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港交所一般会要求该发行人的证券停牌。发行人一旦解决了有关问题,确信核数师毋须再发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而且披露的讯息足以令投资者有能力评估其最新的财务状况,便可复牌。
有关建议将适用于上市发行人于明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之初步业绩公告。咨询日期至11月30日截止。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主管戴林瀚表示,财务报表附有核数师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说明财务报表可能有重大及广泛的失实陈述,希望措施可以提高上市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可信度,更好地保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