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保监机构达成共识 合资格内地保险公司 资本要求将下降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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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公布,与中国银保监会达成共识,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C-ROSS,简称“偿二代”)下,当内地保险公司分出业务予香港符合要求的专业再保险公司时,该内地保险公司的资本额要求将可以降低。
分出业务予香港再保险公司 中资险企将合资格
这项优惠措施是基于2017年5月16日,由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前保险业监理处签署的《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让两地保险监管机构展开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
偿付能力监管“等效互认” 研给予对方险企优惠
双方同意在评估工作完成前的4年过渡期内,暂时承认对方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效能与己方的等同或相近。在“等效互认”的基础上,双方会考虑给予对方业界优惠,以加强两地保险业合作。
保监局行政总裁梁志仁表示:“优惠措施将可促进内地与香港跨境再保险业务的合作,让香港保险业界更有效地协助内地企业分散和管理风险,包括支持内地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的基建和投资项目。优惠措施亦将有助提升香港保险业的竞争力,巩固香港作为亚洲区再保险中心的地位。”
银保监会主席陈文辉则指出:“银保监会支持香港作为内地的境外风险管理平台,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在‘等效互认’基础上,让优秀的香港再保险公司在‘偿二代’下适用优惠因子,以助香港再保险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