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冒签广告合同 涉阿仙奴宣传 比亚迪:李娟及陈振宇非员工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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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1211)早前发表声明,表示有人成立广告公司冒用比亚迪公司印章,并已经报案。声明公报后市场质疑涉案人是否比亚迪员工,公司今日再发声明否认。

比亚迪在上星期四(7月12日)刊登声明,表示被人冒用公司印章,又称负责比亚迪与英超球队阿仙奴之间的广告关系。冒认方为李娟,以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资源赠送及优惠价格等方式,替比亚迪做广告宣传。

有文章质疑 为何有人利用自己资源为比亚迪宣传

但声明刊出之后,网上有自称受害的广告公司人士,登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法人登记申请书,质疑为何会有人“利用自有资源”为比亚迪展开免费广告宣传,并指出涉及金额高达11亿元人民币,宣传声势浩大且有媒体报道,质疑比亚迪无可能不知情。

指公司存在两三年 质疑比亚迪不可能不知情

而文章指出,与阿仙奴的合作有比亚迪总部品牌公关部部长李巍签署,公司无可能对冒认公司的市场推广活动不知情。

文章引用比亚迪微博的评论,指出相关公司存在了两三年,受害媒体包括1间上市公司,两间4A成员,三十几间广告公司,以及这些公司的供应商,质疑为何可以让这间冒认公司在陆家嘴国金中心二期租用虚假的比亚迪办公司长达3年。

比亚迪表示,冒用公司印章的李娟等人,并非公司员工。(中新社)

至于阿仙奴方面上星期亦发出声明,表示收到比亚迪通知,双方的合约涉及上述案件,已经与比亚迪沟通,不会有其他评论。

比亚迪重申 未授权两人以比亚迪名义签署合同

针对市场言论,比亚迪再发声明,表示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均不是比亚迪员工,公司未授权两人以比亚迪名义经营活动及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

比亚迪指出,比亚迪及子公司上海比亚迪印章并未遗失或借出给李娟,李娟的印章是伪造。而李娟冒用比亚迪员工身份、使用伪造印被对外签署合同,已涉嫌犯罪,并已经报案及警方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