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波:新上市制度助巩固香港集资中心地位
撰文: 余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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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只以“同股不同权”形式上市的小米(1810),今日完成公开发售,但市传超购倍数不足3倍,将在7月9日挂牌。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香港最近推出的新上市制度,有助巩固本港集资中心的地位。
陈茂波在同一场合表示,香港是连接内地和世界的渠道,在国策“一带一路”中占有战略地位,提供新股发行和债券等集资平台,又能提供高端的专业服务,本地的普通法制度有助企业处理法律问题及解决商业纠纷。
陈茂波又指出,港府各个财金部门正改进本港营商环环,推动香港成为债券发行和绿色金融中心,证监会已为有意在港上市的基建公司订立规则,金管局旗下的基建融资促进办公室(IFFO)则吸引了全球逾80个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