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发布CDR发行与管理办法 即日起接受申请
撰文: 文颢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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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监昨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可于即日起递送CDR发行申报材料。
红筹企业可优先发行CDR
中证监有关部门称,符合试点条件的红筹企业,可以优先选择通过发行CDR在境内上市融资;符合股票发行条件的,亦可选择发行股票;符合试点条件的境内企业,可直接在境内市场IPO。
该份文件对CDR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等作出了具体安排。中证监表示,将严格掌握试点企业数量和筹资金额量,以合理安排发行时机和发行节奏,增加对创新企业特殊情况和相关风险的尽职调查要求,包括提升对企业境外违法违规情况等的调查要求。
中证监表示,CDR等一系列制度的发布实施,既为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做好了制度安排,也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健全资本市场机制,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