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上市】雷军持4.3亿股A类股份 1股等于10票投票权

撰文: 余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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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成为港股首家以“同股不同权”形式申请上市的公司,据其上市文件介绍,按照其建议采用的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本将分为A类和B类股份,对于提呈公司股东大会的任何决议案,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10票,B类股份持有人则每股可投一票。

小米的上市文件披露,在股份分拆等变动前,公司共有约6.88亿股A类股份,及38.52亿股B类股份。文件显示,创办人雷军大约持4.3亿股A类股份,另有2.28亿股B类股份;小米的另一位创办人林斌,也持有2.4亿股A类股份,以及3,912.3万股B类股份。对于上市后A类和B类股份的持股比例分布,文件未有披露。

上市文件指出,不同投票权架构不适用于与保留事项有关的决议案,保留事项包括委任、选举或罢免任何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修订大纲或细则(包括修改任何类别股份所附的权利)等决议案,A类及B类股份在有关决议案中,每股股份享有一票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