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已针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及ICO采监管行动

撰文: 文颢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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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已就多间加密货币交易所及部分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s,ICO)发行人采取了监管行动。

已获7间加密货币交易所确认或纠正

证监会称,去年9月至今,已致函7间位于香港或与香港有连系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警告它们不应在未领有牌照的情况下买卖属于“证券”的加密货币,并获大部分交易所确认或纠正。证监会亦先后致函7个ICO发行人,它们大多已确认遵从监管制度,或已即时停止向香港投资者发售代币。

证监会强调会在适当的情况下,尤其对漠视《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条文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和重犯者,可能会采取进一步行动。证监会透露曾接获投资者投诉,内容涉及无法提取资金、资产遭挪用、交易所技术故障等。证监会呼吁,投资者应全面了解加密货币及ICO的风险,并注意有关价格大幅波动、遭黑客入侵及欺诈的风险正日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