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传批准第四批QDLP 逾10间海外机构入围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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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外流情况回稳,《路透》引述消息人士称,上海市金融办近期已批准第四批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名单,共超过10间海外机构入围。

按相关规定,入围的海外机构于取得试点资格起6个月内,须完成海外投资基金募集和设立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可被取消资格、收回试点额度。

报道又指,部分海外机构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显示,摩根大通、宏利金融和安联等QDLP平台公司今年1月已获批成立。

所谓QDLP,即让境内的基金公司,在上海自贸区向境内客户募集人民币基金,并投资海外市场。

消息指上海市金融办近期已批准第四批QDLP名单。﹙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