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证监会 检视金融集团利益冲突处理机制 已提出相关建议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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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与证监会发出通函,表示完成联合检视金融集团的利益冲突管理状况,并分享观察到的主要事项。

同一集团担当开发产品及中介人角色 易有冲突

通函指出,利益冲突是金管局及证监会主要监管重点。金融集团透过辖下注册机构及持牌法团经营的业务,当中包括研发及管理金融产品,以及向客户分销这些产品。在中介人日常运作中,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因此,识别和管理利益冲突,对保障客户利益至关重要。

金管局与证监会早前检查金融集团利益冲突的管理措施,发现普遍有处理机制,亦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资料图片)

如果利益冲突无可避免,中介人应该以维护客户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披露潜在的冲突,以及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客户获得公平对待。例如中介人在推介自家产品时,或代表客户的委托去投资时,应该考虑客户的利益。

为了评估与利益冲突有关的管控措施,金管局及证监会早前联合检视同一金融集团内的中介人,在推介自家产品时的销售活动。检视范围包括交易指示的执行、产品尽职审查、销售过程、委托帐户管理、管理层监察、管控及监督。

普遍已经设立处理利益冲突机制

检视结果显示,虽然中介人普遍已经设立处理利益冲突的政策和程序,但亦有一些主要范畴值得进一步关注,并已经要求中介人纠正所识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