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要保障投资者利益 刘怡翔:政府持开放态度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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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情况复杂,署理财政司司长刘怡翔表示,政府对“同股不同权”持开放态度。
港交所收过百份意见 需要详细分析
刘怡翔指出,港交所(0388)为设立创新板及检讨创业板收到过百份咨询意见,需要详细分析,暂时未有公布结果的时间表。而政府对“同股不同权”持开放态度,认为有助新经济公司长远发展,但现时需要考虑如何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可设日落条款 确保创办人有足够投票权
他指出,这制度要考虑很多问题,例如过往有公司人被投资者“踢出”董事局,以及股权转让等复杂问题。
刘怡翔指出,若引入“同股不同权”制度,必须要保障投资者权益,例如可增设日落条款,规同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创办人要保留一定的投票权。
港交所主席周松岗则表示,新经济之下出现“同股不同权”,是市场自然演变的结果,目前仍在分析收集到的意见,未是时候下结论。
周松岗称 可考虑增设股份转让条件
他称港交所考虑在“同股不同权”公司增设上市条件,以处理股份转让甚至创办人离开公司的问题,以及加强公布披露及管治标准等。
内地、国际均有实名制 港亦要考虑
至于实名制方面,刘怡翔表示这是内地普遍的制度,随着“互港通”、“深港通”开通之后,香港亦需要考虑实名制。
周松岗则认为,实名制是两地互联互通的措施,在国际市场亦已经实行,这是风险管理的问题,相信国际投资者已经相当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