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明确同业存单期限不超1年 分析指对市场影响不大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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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近日公告,自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同时取消2年和3年期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人行旗下《金融时报》今日引述人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称,此次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有利于适当缩短同业存单业务期限,促使同业存单回归其调剂金融体系内部资金余缺的本质属性,避免金融资源长期在金融体系内流转,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
孙国峰解释,模拟测算显示,明确同业存单的期限不超过1年对同业存单市场的影响不大。他解释,目前,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和余额均相对较少。从发行量看,今年前6个月,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为372亿元﹙人民币.下同﹚,只占同业存单发行总量的0.4%。从余额看,截至今年6月末,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余额为1,115亿元,亦仅占同业存单余额总量的1.4%。同时,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对存量同业存单的正常到期兑付也不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