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严打忽悠式并购 收购时的业绩承诺 往后不能更改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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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要成功,当然要告诉小股东合并有利,以求更容易通过,但有时候收购当时的种种承诺并没有兑现,之后就说要调整目标。中国证监会就要求,并购重组所做的承诺不可以调整。
部份并购愿景多多 完成后却表示要调整
企业并购经常表示有协同效应,提出美好愿景及业绩承诺,令方案更易在股东大会上通过。但有部份A股公司并购个案“过桥抽板”,并购完成之后愿景落空,业绩走样,于是会对小股东说,公司因某些原因而调整并购时的业绩承诺。
《腾讯财经》得悉,中证监针对这种情况作出新的窗口指导,要求并购重组时的业绩承诺不可以变更及调整。
打散资产规模控股规定 将被视为重组上市
中证监表示,要严格规管规避重组上市的做法。原来有些借壳交易,刻意打散目标公司的资产股权,将大量表决权委托给他人,以规避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规定。不过中证监表示,这种做法将会视为重组上市。
鼓励产业升级并购 遏制藉并购重组套利
这次窗口指导,是要鼓励A股上市公司进行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的并购重组,“遏制忽悠式、跟风式和盲目跨界重组”,并要遏制借着并购重组、非公开发行进行的套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