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鸿集团明复牌 主席李锦鸿及执董余铭濠遭廉署及证监调查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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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鸿集团控股(3321)公布,于本月19日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李锦鸿及执行董事余铭濠因涉嫌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及《证券及期货条例》已被廉署拘捕以接受调查并接受证监会调查。搜查地点包括该公司于香港及澳门的主要营业地点以及两人的住址。
指控罪行包括(其中包括)虚构交易及伪造会计账目以及《防止贿赂条例》下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行、《证券及期货条例》下涉及上市公司营商方针或事务的不当行为。初步调查发现,李锦鸿及其他相关人士涉嫌伪造公司港澳两地附属公司的交易文件及会计账目,导致公司贸易应收款项下调合计逾1.13亿澳门元。另外,相关人士亦涉嫌以虚假文件及会计账目隐瞒挪用公司款项超过900万港元。
李锦鸿及余铭濠于本月20日获准保释且并无对彼等提出检控。
董事会澄清,上述拘捕/调查并无对集团及其日常业务和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且并无对两人提出检控;公司非执行董事李俊豪将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公司正在物色具备丰富知识、技能及经验的合适人选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职位,并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集团的日常营运遵从具清晰授权的既定程序并设有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独立非执行董事将适时组成专门委员会以密切监察上述调查有关拘捕及搜查事宜的进展等。
董事会认为,现阶段李锦鸿及余铭濠留任董事会属恰当,惟于调查期间将暂停彼等之执行董事职务。
伟鸿自本月19日下午2时44分起停牌,将于明日(28日)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