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签署两份CEPA新协议 强化一带一路合作
撰文: 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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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下的两份新协议──《投资协议》和《经济技术合作协议》,行政长官梁振英、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中联办副主任仇鸿、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高燕都有出席是次在政府总部举行的签署仪式。
工业贸易署署长甄美薇解释,《投资协议》是内地承诺给予香港投资者在非服务业范畴享有国民待遇,仅有26项行业被列入负面清单。协议亦设“最惠待遇”条款,如果内地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提供有优惠的待遇,将自动如惠及香港投资者。《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则加强中港两地多个行业的合作,并深化“一带一路”上的合作。《投资协议》将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则即时生效。
陈茂波称,明天将是CEPA签署14周年,CEPA加上之后签署的补充协议,大大促进两地货物及服务贸易交流,为两地经济带来巨大效益,充分体现两地优势互补,是说明香港如何成功落实及受惠于一国两制的极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