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尚方宝剑突劈上市公司 出售业务缘何变红牌离场?|刁佬
上星期香港资本市场出现震惊所有壳主的新闻,交易所首次使用上市规则第14.06B 反收购行动于创建集团﹙1609﹚身上,直言公司不再适合上市,股份亦将被暂停交易。受消息拖累,创建集团上周一单日暴泻近九成,周五收报0.94元,与年内高位9.45元相比,市值蒸发93亿元,恍如隔世!
刁佬翻查资料,创建现有股东张金兵于2017年12月通过全面收购,成为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64.8%股权,过去三年张先生均为大股东,从2017年的全面收购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管理层没有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原来的核心业务是混凝土浇注及其他配套服务,张先生入主之后为上市公司新增了不少新业务,比如(1)销售新能源汽车,(2)提供物流相关服务,(3)汽车租赁,(4)融资租赁及(5)汇款及外汇服务。根据2020年公司年报显示新业务为上市公司提供超过3.9亿的收益,占总体收入超过75%。从报表的数字分析,新业务为公司提供新的营运方向,过去三年一直没有问题。为何在今年年初出售混凝土浇注及其相关业务马上受到交易所狙击?
疑利用复杂漫长交易 将新业务上市
刁佬不知道张先生是否计算好,在上市公司三年(36个月)完结之后马上出售原有业务,如果只看这一点完全符合14.06B的要求。只可惜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过去三年收购的新业务,以及今年年初出售的交易视为一个整体交易,并且认为上市公司通过这一个复杂漫长的交易,将未能达到盈利标准的新业务上市。
新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其实大部分均为初期阶段,在盈利贡献上未能达到上市要求实属正常。按刁佬过去的经验而言,如果项目可以达到上市要求又点会出售予上市公司,不如自己行多一步上市,这点其实是一个自我矛盾的问题。
老实讲在香港上提出的新上市盈利要求,相信只有更少项目能够达标。由此可见,新壳主与原股东在未来一段时间都要小心处理新旧业务交接的安排,否则真金白银买回来的上市地位很容易付诸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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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原有业务 本已获股东开绿灯
在这个案例之中十分有趣的是创建集团出售原有业务是一项关连交易,这代表该项交易是通过联交所审批,亦向股东发出通函,在得到小股东批准方可成交。相信交易所在审批交易的时候,亦没有通知上市公司,假如出售成功会受到除牌退市的可能,否则上市公司断不会冲红灯。
这条例在2019年10月更新,市场中一直未见第一滴血,市场见到交易所挥出这尚方宝剑感到愕然,刁佬亦听到不少市场八卦,据说张先生一直在股票市场十分活跃,上市公司自其入主后虽然均没有盈利,但股票升幅十分惊人。刁佬难以估计这个案的决定是对人,还是对事。不过案例一出,相信提醒各位壳主谨慎行事。香港始终是中国人的社会,闷声发大财,枪打出头鸟,一直在资本市场中提醒着我们。
简介:游走在中环黑白之间,自觉是个穿著西装的古惑仔,在波诡云谲的金融市场中,钻研刀不血刃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