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萝前世今生|“果中之王”原生美洲 文人吟咏的酸甜滋味

撰文: 许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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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大陆以台湾生产的菠萝(台湾称作菠萝)尚有介壳虫害为由暂停进口,引发台湾蓝绿营不同程度的批评,更有名嘴在政论节目上号召台湾民众每个人只要在两个星期内“吃完18公斤菠萝,就可以解决此次外销的滞销困境”,沦为舆论笑谈。
年产43万公吨、仅外销5公吨的菠萝,其余绝大多数供应台湾内销市场所需,足见台人对菠萝的喜爱。不过,这个原生于美洲的农作物,又是怎么进到华人的餐桌上呢?

近期中国大陆宣布暂停进口台湾菠萝,使得其外销受阻。台湾朝野各党为解决菠萝滞销问题,纷纷提出多样化的菠萝新吃法。(吴逸骅摄)

哥伦布“发现”的“新作物”

南北美洲地跨两个寒带、两个温带和一个热带气候,并拥有丰富多样的地形,据植物分类学和考古学研究发现,菠萝大致起源、驯化、栽种于巴西中部的巴西利亚一带,英国植物学家皮克斯吉尔(Barbara Pickersgill,1940年—迄今)推论,至公元前1600年左右,菠萝的人工栽种地区就已遍布巴西北部、东部和中美洲、加勒比海的部分地区。

15世纪末正值欧洲“地理大发现”,航海家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1451—1506年)在第二次美洲探险期间(1493年),于加勒比海瓜德罗普岛(Guadeloupe,今属法国)上首次品尝到了菠萝,对其赞叹不已。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张箭表示,1503年3月,哥伦布进行第四次美州探险时,于今莫斯基托斯贝伦(Belen,Mosquito)河河口一带再次看到印第安瓜伊米人栽种食用菠萝,而且还见识了印第安人酿造饮用菠萝酒。同行的哥伦布之子费迪南德(Ferdinand Columbus,1488—1539年)在《海军上将哥伦布的生平及事业史》(The Life of the Admiral Christopher Columbus:by his son Ferdinand)一书中写道:

他们喝一种发酵的饮料,是用玉米酿造的。还饮一种味浓的烈酒,像法国的加斯科尼酒,是用一种棕榈汁做的。也饮用他们自己专门栽培的菠萝制成的菠萝酒, 以及用曼密果做成的曼密酒。

因此,哥伦布可以算得上是第一位“发现”菠萝的欧洲人,而且他们父子还是最早为菠萝留下文字记载者。不久之后,葡萄牙人将菠萝芽苗移植到了南大西洋上的圣赫勒拿岛(Saint Helena),而后将其往东传播至他们发现且殖民的非洲东南部、马达加斯加,以及印度南部。

随哥伦布一起远航的西班牙西印度群岛历史学家巴尔德斯上尉(Gonzalo Fernández de Oviedo,1478—1557年),首次透过文字和图画,将菠萝描绘成“果中之王”、介绍给欧洲人,这个印象也影响了尔后移居美洲大陆的欧洲移民及其后裔,许多人也在文学作品中赞扬菠萝的美味。19世纪的古巴诗人加夫列尔.德.拉.孔塞普西翁(Gabriel de la Concepción Valdés,1809—1844年)写下了《菠萝之花》的诗篇:

生长在西印度群岛上最美丽的水果,使多少人望眼欲穿的最珍贵的水果—啊!甜蜜的菠萝,它赐给我们永恒的果汁。比昔日奥林匹斯山上诸神所饮的长生不老酒,更为醇和,甘甜,可口。

菠萝传入中国

清乾隆年间户科给事中六十七奉命巡查台湾时,命画工绘制台湾各地风俗、风物各一册,以呈献皇帝。《六十七两采风图》左下角绘有“黄梨”,即现代所称的菠萝或菠萝。(Facebook@“国立”台湾博物馆)

张箭指出,过去多称菠萝是在17世纪的明清之际由葡萄牙人传入澳门,再由澳门传入广东、福建、海南与台湾。经详细考证后发现,成书于清乾隆十六年(1751)的《澳门纪略》有“番荔枝”的记载:“又有番荔枝,大如桃,色青,似壳非壳,劈之,中有小白瓤,黑子,味如波罗蜜。……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驾幸杭州,总兵蓝理进之”。清初吴震方游历粤东时写下记录岭南风土的《岭南杂记》,书中对菠萝也有类似的描述:“皮似荔枝,壳而非壳也,头上有叶一宗,掰开白瓤黑子”。

特别的是,除了此时称“味如波罗蜜”,证明已经把菠萝和波罗蜜两种热带水果给区分开,清代台湾府彰化县诗人陈肇兴(1831—?)在《赤崁竹枝词》诗中也说:“梅子黄时雨满溪,累累佛果证菩提。当垆十五鸦头女,手把鸾刀劈菠萝”,显示菠萝外皮坚硬,必须用刀才能剖开食用。

早在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廷派施琅攻取台湾、消灭郑氏政权,翌年在台湾岛设“一府三县”(台湾府、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正式将台湾岛纳入中国版图时,首任台湾府首任知府蒋毓英(1684—1689年在任)在其所修的《台湾府志》,就已描绘了“菠萝”的味道和形象:

菠萝叶似蒲而阔,两旁有刺,果生于丛心中,皮似波罗密,色亦黄,味酸甘。果末有叶一簇,可妆成凤,因名。漳、泉皆有。
《台湾府志》

尔后官修的台湾地方志也多沿用上述说法。在清光绪年间、台湾割让给日本前夕所修撰的《台湾通志》,收录了各地县厅志对菠萝的记载,一是说其叶形状如“凤尾”(以末有叶一簇,如凤尾也),故称“菠萝”;二是称菠萝切开后为黄色,所以称“黄梨”,或以果实之大,称其为“王梨”(谓之王梨者,以其大也);三是指今台南、高雄一带产的菠萝质量最佳,不但“味甘凉、沁心脾”,菠萝皮还可以用来织布,甚至外销到厦门可获得不少利润:

兰(噶玛兰,今宜兰县)所种不及台南为佳。……黄梨以凤山所产为最美色,有黄梨山尽植黄梨,海舶运售厦门,其利甚溥,叶有靱丝可织布,即所谓波罗麻也。粤东谓黄梨为波罗。

正因为菠萝特殊的外观与滋味,使清代台湾官员也对此情有独钟。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时任台湾府台湾县知县孙元衡写有一首七言绝句《菠萝》:“一诗翠叶葳蕤羽翼奇,绛文黄质凤来仪。作甘应似籦笼实,入骨寒香抱一枝”,不仅形容其叶片如凤凰羽毛,以“有凤来仪”的吉祥寓意形容,并特此写下注解:“通体成章抱干而生,叶自顶出,森若凤尾,其色澹黄,其味酸甘”,足以证明对菠萝的喜爱程度。

虽然欧洲移民和近代中国文人多有赞颂菠萝独特的美味,但菠萝要在台湾大量种植生产,甚至制成菠萝罐头、成为台湾在全世界市占率第一的农产品,还要到日本殖民统治以后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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