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集结・图辑|10人认未经批准集结等罪 判囚14至18个月两缓刑
撰文: 周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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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反修例游行未经批准集结案,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被判监18个月,杨森、何秀兰、黎智英、单仲偕则判囚14个月,其中单仲偕因没有案底,可缓刑两年。吴文远及蔡耀昌则判14个月,蔡耀昌获准缓刑两年,而吴文远因违反缓刑令,于本案刑期14个月上加刑14日。
获判缓刑的单仲偕及蔡耀昌,下午约2时半离开法庭,单仲偕认为香港已经变了,几年前这类案只会判罚款或社会服务令,惟现时判刑起点却是18至24个月。单称,他们的法律团队会积极考虑就刑期上诉,他亦提醒市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有风险,参与的人事要认清楚其后果及严重性。
摄影:梁鹏威、欧嘉乐、曾梓洋
图片编辑:周颖瑶
获判缓刑的单仲偕及蔡耀昌,下午约2时半离开法庭,单仲偕认为香港已经变了,几年前这类案只会判罚款或社会服务令,惟现时判刑起点却是18至24个月。单称,他们的法律团队会积极考虑就刑期上诉,他亦提醒市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有风险,参与的人事要认清楚其后果及严重性。
摄影:梁鹏威、欧嘉乐、曾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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