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福邨火警︱机电署:屋内两炉具型号未获批 煮食炉没安全装置
今早(11日)元朗洪福邨洪乐楼一单位传爆炸巨响起火,79岁独居男户主二级烧伤送院,机电署派员检走石油气炉具和两罐石油气调查。机电署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涉事单位内有石油气煮食炉和石油气热水炉,但两个炉具型号均未获署方批准。署方初步调查后,相信煮食炉曾被开启后,并未正常点燃或被风吹熄。由于该煮食炉没有熄火安全装置,导致气体泄漏及积聚于室内,当炉具被再次燃点时引发意外。
机电署称,今早接获消防处通报有关事故,随即派员到场调查,发现在涉事单位内有一个石油气煮食炉和一个石油气热水炉,分别接驳着一个石油气瓶,两个炉具型号均未获署方批准。据悉,事发时伤者正开启该煮食炉,随即发生事故。
其后,气体供应公司亦到场进行测试,发现涉事单位的气体煮食炉、热水炉、接驳喉管及石油气瓶均没有泄漏气体;但初步怀疑煮食炉曾被开启后,并未正常点燃或及后被风吹熄。由于该煮食炉并没有熄火安全装置,导致气体泄漏及积聚于室内,当炉具被再次燃点时引发意外。署方已捡走涉事煮食炉及热水炉作进一步调查。
机电署建议,市民选购及使用家用气体煮食炉及热水炉时,应确保气体煮食炉及热水炉已获得机电署批准并附有“GU”标志;另外,无论安装、更换或维修气体煮食炉及热水炉,都必须由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雇用的注册气体装置技工进行,否则有机会违反《气体安全条例》,违者会被检控;最后,住户应每18个月安排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为其气体用具进行安全检查。如气体用具有破损或不正常的操作状况,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注册气体供应公司查询。
房屋署表示,洪福邨各座大厦均有中央煤气供应,署方并无限制居民必须使用煤气作煮食和烧水用途,惟居民选用煮食炉或热水炉时须符合相关法例要求。屋邨办事处已张贴通告提醒居民安全使用炉具。
事发于今晨6时16分,元朗洪福邨洪乐楼7楼一单位起火,并传出爆炸巨响。消防员赶至芯于17分钟将火救熄,并在单位内救出一名老翁,他清醒,胸口、面及手二级烧伤,由救护车送到屯门医院治理。火警期间250至300名居民自行疏散落楼。
至早上10时许,数名机电署人员到洪乐楼7楼起火单位调查。现场所见,单位被熏黑,有床褥和衣物被烧至焦黑破烂,一片凌乱。人员检走一个煮食炉头、一个热水炉,以及两罐石油气作进一步调查。街坊称,大厦是用中央煤气,惟肇事单位却用石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