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湾乐翠台亿元维修惹争议 业主阻工人开工 盼下周开会煞停工程
柴湾乐翠台爆出亿元大维修风波,周二(5日)一班业主在屋苑楼下“手拉手”阻止工人开工搭棚,反对工程上马。有业主指,2023年6月主席在业主大会上游说通过大维修,指工程可申请市建局资助,最终大会通过拣选工程公司及1.07亿元维修方案,相比市建局估价的6800万元高出57%。而事实上屋苑楼龄未足40年,不合资格申请“楼宇更新大行动2.0”资助,故每户要支付约10万元维修费。
更离奇的是,服务屋苑38年的管理公司去年10月突然请辞,临别前曾发通告指自管理委员会推出大维修后,未提供任何工程合约,甚至直言屋苑财务状况难应付亿元大维修。此外,业主发现法团没有公开市建局重要信件,加上管委会成员陆续请辞,惹起疑心。业主们要求法团煞停工程,早前更报警求助,最终入禀土地审裁署获颁令,主席须就大维修举行特别业主大会。乐翠台下周二(12日)召开业主大会,业主盼届时可推翻原有决定,等待达强制维修年数及成功申请政府资助才动工。
楼龄未足40年不合资格申请资助 业主质疑有误导之嫌
“我哋日日落嚟守住(阻止开工),已经4个月。”住户指工人去年9月到场搭棚,业主唯有手拖手与工人对峙,一度需要警方介入。事源2023年6月23日一个特别业主大会,法团主席在当日会议中提到,屋苑已届38年楼龄,有多处地方破损,需要做大维修,并投票拣选工程公司及维修方案。主席及法团聘请的顾问公司曾向业主提到可向市建局申请“楼宇更新大行动2.0”资助,减轻负担。
顾问公司明知不合资格仍申请 认为无损各业户权益
当日有参与会议的业主余先生表示,在场市建局职员曾澄清及提醒业主乐翠台楼龄不足40年,不合乎资格申请。即使如此,会上最终仍表决拣选工程公司作承建商,又通过维修费达1.07亿的工程方案。业主何先生虽无参与当日的大会,但他相信不少年纪较大的业主或被误导,以为大维修会得到政府资助,才投票支持屋苑大维修。
翻查法团通告中,主席及顾问公司虽明知乐翠台楼龄不足40年,但考虑到第三轮“楼宇更新大行动2.0”将于同年9月30日截止申请,过后即使楼龄40年也不能申请资助,故决定提早申请,通告又解释:“即使答复仍是因为 贵苑不足够40年数龄而不获申请资助,顾问公司认为仍无损各业户权益。”
管理公司突请辞 曾发通告指屋苑难应付亿元大维修
当业主正等待有关工程的细节公布以及强制验楼通知,却发现在9月29日开始已有工人搭棚。正当业主思疑为何未集资却先开工,直到10月3日,服务屋苑38年的管理公司突然请辞,并指自管理委员会推出大维修后,仍未获管委会提供任何工程合约,提醒业主大维修工程期间的不合理之处。
记者翻查管理公司于9月22日发出的通告,内中指:“管理处分析目前屋苑财务状况,实不足以应付大维修工程一亿以上的工程费”,并希望法团管委会委员尽快处理及公布资金及财政安排后才展开工程。
法团主席不愿公开工程合约 5%业主要求召开特别大会
业主们遂于10月6日向主席了解并要求提供与正式工程合约,主席仅口头告知业主,法团已与承建商签署合约,惟扰攘多时亦未能出示合约供业主查看。业主们遂收集5%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希望推翻大维修的议决、暂停承建商合约及重选管委会。
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规定,在不少于5%的业主要求下,管理委员会主席须在收到要求后14天内,就业主所指明的事宜召开法团的业主大会,并在收到要求后的45天内举行该业主大会。惟余生指,大会理应于11月20日举行,惟法团延至现时仍未召开。
市建局指不符申请资格 每户需承担约10万元维修费
与此同时,有多名管委会委员陆续请辞,业主亦自发成立组织关注事件。当业主收到维修分摊表,指每户需分摊约10万元维修费用,质疑当中涉及复杂的业权,要求了解细节及详情。同时他们揭发市建局曾于11月13日发出信件,确认乐翠台不符合“楼宇更新大行动2.0”第三轮申请资格。
揭主席隐瞒市建局信件 爆亿元维修费远超市建局估价
业主指,2022年顾问公司为工程估价约8500万元,而市建局独立顾问估价约6800万元,均比承建商入标价1.07亿元便宜,质疑主席与承建商之间是否有利益输送。业主何生指,主席虽多次澄清无利益冲突,惟现时众多业主反对工程,不明主席为何如此坚持推行。
而市建局曾提醒法团,如认为承建商标价偏高,应留意一些不合理的报价项目,并可与承建商议价。市建局亦提醒,信件关乎所有业主权益,建议法团将文件张贴于屋苑当眼处,并考虑召开会议与委员及业主商讨。惟法团并无将市建局发出的信件并没有公开,令业主们认为被蒙在鼓里。
市建局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市建局于2023年11月13日曾发信通知法团,业主大会上已通过拣选工程承办商之回标价,远高于市建局独立顾问之工程估价。
2022年法团招标后,市建局评估回标分析报告及顾问公司报价分析报告
2024年3月6日,法团上载与承建商签署的合约至“招标妥”平台,当中提及承建商工程报价
管委会疑有“不存在的会议” 主席无法提供正式合约
业主们与法团主席周旋不果之际,又发现8月14日有一个没有书面纪录的管委会会议,该会议正正谈及大维修的细节。余生指,居民根本不知道有是次会议,再者管理处亦没有该份会议纪录。而民政处回复居民查询亦指,管委会会议需于在会议日期7日前在建筑物的当眼处展示会议通知。大维修尚有大量未清楚之处,因此业主们希望主席交代并停工。惟有住户指曾多次联络主席不果,形容他态度消极。记者尝试联络主席亦得不到回复。
10月份主席称已签约 惟合约日期为11月24日
直至本周一(3月4日),部分业主接获主席通知可查阅由管委会与顾问公司、管委会与承建商签署的合约,但他们发现所谓合约只属副本,“有签名,但无(合约)生效日期”, 并非“Certified true copy”(核证副本)。业主指当日主席承认文件有遗漏及不完整,故此业主们“唔收货”,继续要求查阅正式合约。
业主余生质疑,10月6日业主们按法例要求召开特别业主大会,当日主席向他们表示已签署合约,惟后来合约上的日期为11月24日,“点解会11月24日走去签份正式合约呢?而签嘅约又漏空咗个有效日期呢?”形容主席动机“好可疑”。他续指,“主席明知大家反对,有咩既合理又真诚理由,在11月24日签正式合约?”
大厦被棚架围封5个月 卫生治安问题成忧
自去年9月起有工人搭棚开工,至今已五个月,棚架已酿成卫生及治安问题。有住户指棚架“又生菇又有霉菌,老鼠屎周围都系”、更有住户表示有老鼠跑进单位内,形容“卫生好差”,亦担心棚架安全问题。而且有大量竹枝及铁放在屋苑范围,曾有年老住户因而受伤,加上业主们亦不清楚工人及工程物资的保险责任谁属,令他们担心不已。
由于法团对大维修的细节不透明,原管理公司请辞并提早于去年12月31日完约。余生质疑因此令新管理公司衔接不善,交接期间,即12月31日至1月1日凌晨发生2宗单位爆窃案,令乐翠台住户徨徨不可终日。
土地审裁署颁令 将3月12日召开业主大会
为阻止大维修工程,业主最终入禀土地审裁署并获颁令,主席须就大维修于今年3月14日前举行特别业主大会处理,否则为藐视法庭。管委会终张贴通告,表示下周二(12日)召开周年大会及特别业主大会。
民政处将派员列席特别业主大会
东区民政事务处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去年9月下旬接获多位乐翠台业主就大维修和召开特别业主大会事宜的查询,民政处立即了解情况。个别乐翠台业主已就大维修事宜使用由民政事务总署提供的“大厦管理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而民政处继续与乐翠台的业主和法团保持紧密联系,并将会派员列席于3月12日举行的特别业主大会。
市建局:主席要求延后屋苑递交强制验楼令期限 “楼宇更新大行动2.0”督导委员会考虑
市建局回复《香港01》查询提到,乐翠台法团有透过“招标妥”计划,在2022年8月开始招聘维修工程承办商。而法团于2023年9月27日递交“楼宇更新大行动2.0 第三轮”资助申请表格,由于截止申请限期前,乐翠台楼龄不足40年,亦未有屋宇署发出的强制验楼命令,因此不符合申请资格。及后法团主席发出电邮要求延后屋苑递交强制验楼令之期限,市建局回复会将此个案呈交至“楼宇更新大行动2.0”督导委员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