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两月拘8人涉违规放无人机 提醒维港属限飞区 勿摄新春烟花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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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过去两个月(12月及1月)打击非法放无人机活动,于多区拘捕7男1女,涉嫌干犯民航条例第448G章《小型无人机令》中“违反操作规定”等罪,检获8部小型无人机。此外,警方及民航处亦在无人机放飞热点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提高市民对有关小型无人机的安全意识。
警方提醒,2月10日(年初一)的新春花车巡游汇演以及2月11日(年初二)农历新年烟花汇演场地,将有大量人群聚集。因此,市民切勿在该场地上空使用小型无人机进行拍摄。警方续称,由于维港空域狭窄,直升机活动十分频繁;因此,于维港限飞区范围内放飞无人机,将可能为航空安全带来极大危险。所以,维港长期属于限飞区,市民切勿胡乱于维港放飞无人机。
警方重申,《小型无人机令》已于2022年6月1日正式生效,小型无人机无论用作消闲或商业用途,均须符合《小型无人机令》的要求。而放无人机前亦必须了解限飞区位置,以免误堕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