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弃保|警国安处李桂华斥诚信破产﹕若限期前未回港将变逃犯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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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国家安全处今日(14日)召开记者会,交代新增5人至悬红通缉名单,以及再拘捕4人透过订阅涉嫌资助潜逃海外人士。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于记者会上,回应周庭周庭弃保潜逃一事,他指警方一向就受查人士的保释安排“有倾有讲”,可按情况作改动,而有人提出要到海外读书,取得警方信任后,获交还证件及更改报到时间,但却在离境后表明不回港,李桂华批评是“诚信破产”。他续指,现阶段周庭仍不算是逃犯,但如果她在限期前(12月底)未回港报到,她便成为逃犯,警方会作出通缉。

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若周庭在报到限期前回港报到,便不算是逃犯。(梁伟权摄)

有记者问及周庭称被国安警带到深圳一日游,以换取护照一事是否属实,以及有何法律依据。李桂华指不便就周庭事件公开细节。

惟他指出,根据第232章《警队条例》第52段,容许警方向被捕人士提供保释,保释条件包括保释金及报到;而根据国安法第43条附表2,亦容许警方向法庭申请要求被调查人士交出旅游证件,以限制其离境,然而警方“并唔系铁板一块,向保释上有倾有讲”,例如对方提出有学业需求更改报到时间,或因搬迁要求改报到警署,警方都会予以批准;至于限制离境上,警方亦会因应对方要求,以及是否构成风险,以判断是否可以作出更改,“以上并唔系法律上赋予我哋去惩罚佢,只不过系协助我哋调查,如果有时有人提出,我哋会去考虑”。

惟有人提出要到外国读书,并交出大量文件以获取警方信任,获更改其保释条件,包括更改担保时间、交还旅游证件容许她出境,而她承诺会回港担保,“最尾佢冇返到嚟,即系讲大话啦,即系诚信破产啦,我相信问题向佢身上”。但他强调,根据警方纪录,她仍未正式犯法,若她把握机会回港担保,便不属于逃犯,但在限期前不回港报到,她便成为逃犯,警方会作出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