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交通执法|提提你!绿公仔闪时不可起步过 车辆冲黄灯亦违法
警方今日(11日)起展开全港大型交通执法行动,乱过马路随时撞正便衣警执法,分分钟被罚2,000元。“中招”的不乏误以为“绿公仔”闪动仍可过马路的市民。翻查运输署网页,原来在绿色人像闪动时,行人是不可以“起步”开始横过马路;若闪动时行人已正在过路,则应以合理速度横过。除非获穿著制服的警员或交通督导员指示,否则无合理辩解下即可被罚款。陆伟雄大律师指,“冲红灯”并非“一刀切”,执法要视乎情况,如现场发生车祸,“冲红灯”去救人则可作为合理辩解。
另外,不少驾驶者亦以为交通灯转黄灯时仍可继续行驶,其实黄灯亮起已必须停车,否则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再犯者更可判罚10,000元及监禁6个月。
陆伟雄大律师表示,在“绿公仔”闪动时行人不可开始横过马路,但如果“绿公仔”闪动时,行人已在过路则可继续前行。陆伟雄指出,市民大多数的抗辩理由都为“睇错灯”,但看错灯号是自身问题并不是一个合理辩解,如每个市民都以“睇错灯”作为抗辩理由则无法执法;而“冲红灯”亦并非“一刀切”执法,陆举例指出,如现场发生交通意外,市民冲红灯前往救人,这样就算合理辩解理应无罪;另外,陆伟雄称某些交通灯可能未能发出声响,一些失明人士无法透过声音分辨绿或红灯,则可作为抗辩理由。
另外,不少驾驶者亦以为交通灯转黄灯时仍可继续行驶,但运输署网页指出黄号亮起时必须停车,除非车辆十分接近路口或行人过路处,以致突然停车可能会引致意外,否则应该停车。而违反交通灯或交通标志,首次被定罪者,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再犯者可被判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
陆伟雄表示,就一般“冲黄灯”而言要看刹车距离,如转黄灯的一刹那,车辆距离灯位太近,则可继续前行;陆举倒指,根据他自身经验而言,如果灯位相隔约两架车的车位,而时速是50公里的话应能够刹停;如车辆与灯位相隔一个车位则比较勉强,理应要继续前行冲过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