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男子涉行使虚假文书 提早提取$7.5万强积金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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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廉政公署早前捣破一个贪污犯罪集团,涉嫌透过贪污及欺诈手段,协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成员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拘捕20人后,警方昨日亦拘捕一名男子涉及同类个案,他涉嫌行使虚假文书,以提早领取7.5万元强积金。
警方称,今年5月接获强积金公司报案,指发现有强积金成员怀疑使用虚假的“基于永久性地离开香港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权益的法定声明”,以申请提早提取共超过100万元的强积金。
观塘警区重案组人员接手调查,根据情报分析及经深入调查后,昨日(17日)于青衣拘捕一名36岁姓何本地男子,涉嫌“行使虚假文书”以提早领取约75,000元的强积金。调查发现,有不法分子向被捕人声称可以协助被捕人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并在成功申请后抽取约27,000元佣金。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73条,行使虚假文书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