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国安处拘57岁男控煽动周三提堂 涉煽动仇恨中共、侮辱习近平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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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昨日(16日)下午在屯门区,拘捕一名57岁男子,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10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警方调查显示,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过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鼓吹港独、要求制裁政府官员及煽动使用暴力等。
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被捕男子的住所,并检获曾用作发布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工具。警方已暂控该名被捕人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案件将于周三(18日)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据了解,被捕男子在社交平台facebook及X(前称Twitter)开设帐户,长时间发布至少约300篇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内容包括煽动仇恨中国共产党的讯息,侮辱国家主席习近平,煽动对政府及官员、包括特首李家超及其家人、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仇恨,抹黑香港警察、称警方为“黑警”及诬蔑警察破坏法治,呼吁选举投白票及抹黑《香港国安法》等。
被捕男子亦涉嫌公然呼吁制裁特首李家超、香港官员、香港警察等,以及多次发布鼓吹港独的讯息和转载被指涉及港独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