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包走犯内情曝光 37岁还押犯$2万诱保释犯换手带逃 逃犯妻被捕
西九龙裁判法院发生的掉包走犯事件,消息称,逃脱的37岁疑犯过往疑曾犯事,时有出入法院,未知是否因而熟悉还押保释程序,昨日于法院临时囚禁室内,怀疑口头承诺支付2万元,成功说服另一名获准保释的犯人与他交换身份,成功离开法院。警方证实逃犯的31岁妻子,因为提供金钱辅助,涉嫌协助罪犯已经被捕。
就走犯案件,警方回复查询称,一名37岁姓陈本地男子,早前涉及一宗贩毒案件被暂控,昨日(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内的临时囚禁室等候还押期间,怀疑与另一名24岁姓林本地男子交换身份识别文件,以获取能够保释的资格。陈男向警员冒认为林男,并成功获准保释候查。
案件由深水埗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跟进调查,警员于同日拘捕林男,涉嫌误导警务人员。另外,警员亦发现陈男的31岁同姓妻子,于他逃脱后提供金钱辅助,涉嫌协助罪犯被捕。两名被捕人士现正被扣留调查,至于陈男仍然在逃。案件列作“从合法羁押逃离”、“误导警务人员”及“协助罪犯”。
陈男被控在上周五(7日),在油麻地炮台街73至79号非法贩运危险药物及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他出庭应讯后不获保释,原定还押至6月2日再提堂。消息指,案件涉及逾百克怀疑冰毒,一旦被判罪成,估计刑期可达7至10年。至于林男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涉于本周日(9日)在旺角富邦大厦一单位袭击同居女友,提堂后准以500元保释,4月24日再提堂。
据了解,所有疑犯在法院内的临时囚禁室等候办理手续期间,身上只有手带作识别,个人随身物品、身份证等“包头”则由相关人员保管,待疑犯可获担保时领回。陈男疑口头上答应林男提供2万元报酬,并将妻子的电话号码给了林男,著他保释后联络妻子取酬,双方亦交换手带及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据悉林男早前丢失身份证,而取得临时身份证明书,上面所印得照片为黑白色。当办理保释手续时,负责人员核对身分,曾检查其手带,比对疑犯长相及临时身份证明书的照片,疑当刻未察异样,最终陈男成功以林男的身份办理保释手续离去。人员虽然很快发现,但陈男已经逃之夭夭,而林男则即场被警方拘捕,于事件中未获任何报酬。
至于陈男的妻子,报称对丈夫承诺支付他人掉包费一事不知情,惟据知她给了丈夫数千元的金钱援助。
消息指,现时处理还押及保释程序一般由驻法庭警务人员负责,而被安排于临时囚禁室内的犯人,正常身上并无随身物品,只有用作辨识身份的手带,直至进行保释后方会取回个人物品及财物。消息估计相关程序日后或需作检视,如发现在过程中有人为失误,警队将进行调查及予以处分。